我们口中常常说的四年一闰,是指四年才有一个闰年,那么,如果我们在闰年这一年结婚,那么是不是意味着四年才能过一次结婚纪念日了呢?难道闰年不能结婚吗?还是说,闰年不能结婚只是无稽之谈。随着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。
本来易学上所使用的记时系统,是以节气为依归的干支系统。在这个记时系统中是没有闰年或者闰月这类说法的。因为,在干支记时系统中,是以太阳运动状况,来描绘阴阳的运动规律;而农历则是以月相为依归来描绘阴阳运动规律。
太阳沿着黄道,运行一个周期,也就是一个回归年的总长度为365.2422日;而月亮沿着黄道,运行一个周期,即朔望周期的长度则为29.5306日。
因此,如果按照十二个朔望月构成一个农历年,其长度则为29.5306×12=354.3672日,比回归年少10.88天即将近11天,每个月少0.91天,近1天。如果按照十三个朔望月构成一个农历年,其长度则为29.5306×13=383.8978日,比回归年又多出18天多。
如果按上述规定制定历法,就会出现天时与历法不合、时序错乱颠倒的怪现象,这就是矛盾之所在。
为了克服这一缺点,我们的祖先在天文观测的基础上,找出了“闰月”的办法,以保证农历年的正月到三月为春季,四月到六月为夏季,七月到九月为秋季,十月到十二月为冬季,也同时保证了农历岁首在冬末春初。
那么多长时间加一个闰月呢?最好的办法就是求出回归年日数与朔望月的日数的最小公倍数。先辈们通过计算和观察,最后确立每19回归年闰七个月的办法。
这个方法可以使农历年的平均长度接近回归年,而农历中的月又有鲜明的月相特征,保持了公历和阴历两全其美的特点。
其方法就是两个冬至之间,如仅有12个月则不置闰,若有13个月即置闰。置闰的月从“冬至”开始,当出现第一个没有“中气”的月份,这个月就是闰月,其名称是在前个月的前面加一个“闰”字。
农历闰哪个月?决定于一年中的二十四个节气。阴阳历(即干支纪时历),或称国历,将一年分为二十四个节气,即十二个节和十二个气。
二十四节气在农历中的日期是逐月推迟的,于是有的农历月份,中气落在月末,下个月就没有中气。一般每过两年多就有一个没有中气的月,这正好和需要加闰月的年头相符。所以农历就规定把没有中气的那个月作为闰月。
例如:2001年农历四月二十九日是中气小满,再隔一个月的初一才是下一个中气夏至,当中这一个月没有中气,就定为闰月,它跟在四月后面,所以叫闰四月。
通过上述置闰方法,我们可以得到三个方面的结论:
一是,农历闰月,对于干支记时系统没有任何影响;二是,农历闰月不影响太阳回归周期,也至始至终保持了四季的分明与完整;三是,农历闰月设置,也充分保持了月相朔望周期的完整。所谓:“天地有缺”,则是无稽之谈。闰年闰月一样可以结婚。
另外,一个核心的问题,就是一个人选择结婚吉日,关键是看这个吉日,所配置的阴阳与五行能量模式,是否符合新婚夫妇的命理需求。而影响这个能量模式,最准确的描述,则是由节令所决定的年、月、日、时干支记时系统。离此而求它,自然是舍本逐末。
再说,这种说法,也没有任何理论依据。
吉日的选择,历代流传下来的不少典籍巨着,它们是:《协纪辨方书》、《择吉会要》、《象吉通书》;但是,我们在这些典籍中,也从来没有看到闰月不能结婚的说法。同时,我们在这些典籍中,也经常看到,农历与节气不合,反而需要接气的说法,也就是说要符合月令,最好是月令中气。
故此,所谓闰月不能结婚,根本就是无稽之谈;也没有任何理论和实践依据,千万不可执信。
【结束语】:原来闰年结婚只是无稽之谈啊,既然相爱,就扯证吧,甭管闰不闰年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