卫青为何被诛九族

  (1)卫青为何被诛九族

  1、历史上卫青不是诛灭九族。

  2、卫青一面行军,一面作战,身体负荷太大,最终致使建康状况崩溃。回到长安后,卫青便有了病根子,随后几年间,病情一直不见好转并且有了恶化趋势。加上之前战争留下的旧伤复发,以致卫青到了四十多岁便因病去世。

  3、西汉元封五年(前106年),卫青病逝,汉武帝为纪念他的彪炳战功,在茂陵东北修建了一座阴山形状的墓冢,“起冢象庐山”。谥号为“烈” 取《谥法》“以武立功,秉德尊业曰烈”之意。

  (2)诛九族在古代连小孩也杀吗

  诛九族来自秦变法后的夷三族法。

  “九族”是上自高祖、下至玄孙,即玄孙、曾孙、仍孙、子、身、父、祖父、曾祖父、高祖父,

  另一说是父族四、母族三、妻族二。父族四是指姑之子即姑姑的子女、姊妹之子即外甥、女儿之子即外孙、己之同族即父母、兄弟、姐妹、儿女;母族三是指母之父即外祖父、母之母即外祖母、从母之子姨姨的子女;妻族二是指岳父、岳母。

  “九族”一说的出现,与古代社会的刑法制度有很大关系。古代社会实行残酷的株连法,一人犯法,尤其是犯**,往往要被灭“九族”,即“株连九族”。

  (3)诛九族是哪九族

  对于经常看古装剧的小伙伴们来说,株连九族应该十分的熟悉吧,它是一种十分残忍的刑法制度,一个人犯罪了有了错误就要全家族所有人才承受,但这种斩草除根的方法在古代君王那十分的受用。本期的历史故事,为你解析。

  三族:一种说法认为是“父母、妻子、兄弟姐妹”,还有一种说法认为是“父族、母族、妻族”,目前较为认可的靠前种说法,但其实也不必太过于细究,因为“夷三族”在古代本就是个随意性较大的滥刑。它的随意性主要表现在两方面,靠前是用刑对象的随意性:统治者并未制定具体的适用标准,究竟什么的犯罪行为适用族刑,恐怕是由统治者心情而定,只要是他认为看不顺眼、罪大恶极的,都有可能成为族刑的目标。第二是行刑范围的随意性:族刑的目的是斩草除根、以绝后患,之所以不规定适用范围,就是为了方便统治者针对不同的案件作出不同的决定。所以从这个角度看,三族既可能是“父母、妻子、兄弟姐妹”,也可能是是“父族、母族、妻族”。

  九族:通俗意义上讲包括父亲母亲,父亲的兄弟姐妹,母亲的兄弟姐妹,自己的兄弟姐妹和妻子的兄弟姐妹。诛九族被认为是最残酷的刑罚。儒家有两种说法,一是“九族者,父族四,母族三,妻族二”,父族四指自己的一族,已经出嫁的姑妈及其儿子一族,已经出嫁的姐妹及外甥一族,已经出嫁的女儿及外孙一族;母族三指外祖父一族,外祖母的娘家一族,姨母及其儿子一族;妻族二指岳父一族,岳母的娘家一族。二是“上自高祖,下至元孙,凡九族”。这其中的九族应是虚称,“九”自古以来就是最高数,诛九族就是指所有沾亲带故的人都会受到株连。

  十族:这是最极端的,应该算是一种特例,自古以来只有一人受到株十族的惩罚,即明代学者方孝孺。十族比九族多出的一族即为他的门生,据说当时共处了八百多人,可见古代统治者的冷血残暴。

  (4)历史上被诛九族的人有哪些

  秦:李斯;

  西汉:韩信,灌夫,主父偃,李陵家人,卫青家人,霍光家人,王莽,霍光;

  东汉:窦宪,邓鹭,梁翼;

  唐:徐敬业,来俊臣;

  明:胡惟庸,李善长,方孝孺,黄子澄,齐泰,连子宁,卓敬;

  株连九族是古代刑罚族诛的一种,从古代族诛的实际情况看古代九族应包括父族四、母族三、妻族二。(这里的族人指直系亲属和配偶)

  1、父族四:指自己一族。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一家、出嫁的姐妹及外甥一家、出嫁的女儿及外孙一家。

  2、母族三:是指外祖父一家、外祖母的娘家、姨母及其儿子一家。

  3、妻族二:是指岳父的一家、岳母的娘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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